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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工商聯(lián)環(huán)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在一個沿海地區(qū)經(jīng)濟發(fā)達城市調(diào)研時聽到這樣的聲音:“市長說,地下鋪了管網(wǎng),把幾百億埋在地下,老百姓也看不見,我怎么能干這個事兒呢!”百姓看不見的事情,市長不愿干,在講究“看得見政績”的時代背景之下,這種“政績觀”具有普遍性。
其實,市長不愿干百性看不見的工程,雖說與“政績觀”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,但是,根本原因還在于市長在城市治理方面“短期化”思想在作祟。城市治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,需要“一任接著一任干”,可一任接著一任的銜接上對市長干得好與差沒有一個評判的標準,更實際的是市長干幾年就離開了,時間一長,誰還會記得哪一項地下工程是哪一任市長干的,可是,百姓盡管記不得是那一任市長干的,可是,當人們看到那些造福于百姓的地下工程時,“功績不必在我”的政績觀會讓百姓信服。
現(xiàn)在,治理城市向更精細化的方向轉(zhuǎn)變,這要求市長們在著眼地面的同時,把更多的精力投向地下,把更多的財力投向地下,因為百姓看慣了地上的工程,卻被地下工程的滯后而身受其害,迫切需要改變地下工程不能滿足城市正常生活的現(xiàn)狀,要做到這一點,就必須在執(zhí)政理念上有比較徹底的轉(zhuǎn)變,不被眼前的一點點蠅頭小利所左右,樹立“百姓看不見的事”更要干的信念,在城市地下工程建設上,立足規(guī)劃、立足未來、立足抗大災,從讓百姓看不見的事兒做起,讓看不見的事兒更好地造福百姓,百姓才會為這樣的市長引以為自豪。
城市需要良心,市長也需要良心,而這兩種“良心”,就是體現(xiàn)在百姓看不見的地方和時間。換言之,就是在百姓不知情的情況之下,把城市地下管網(wǎng)建設列入城市發(fā)展的長遠規(guī)劃,并一步步地加以堅定的落實,讓城市不再被澇水所淹,讓城市不再被污染所困,讓百姓生活不再被自然災害所難,確!叭怂椭C”成為城市治理中最靚麗的風景,也成為市長們最引以為豪的政績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