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首部家庭教育促進條例6月1日起施行
《工人日報》(2025年06月03日 03版)
本報訊 (記者邢生祥)《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》6月1日起正式施行,該《條例》是青海首部家庭教育領域的地方性法規(guī),標志著青海家庭教育工作邁入法治化、規(guī)范化新階段。
《條例》共七章四十九條,通過建立強制報告、信用激勵等8項制度,將家庭教育由“軟約束”轉(zhuǎn)為“硬要求”。針對家庭教育責任不清、資源不均、特殊群體保障不足及教育理念偏差等突出問題,立足青海實際,提出系統(tǒng)性解決方案。構(gòu)建“家庭盡責、政府主導、學校指導、社會協(xié)同”的家庭教育工作機制,明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(jiān)護人是第一責任人,政府、學校和社會承擔支持服務責任。
《條例》著力破解三大現(xiàn)實難題:針對青海城鄉(xiāng)發(fā)展差異大的問題,建立財政保障機制,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,將家庭教育經(jīng)費納入財政預算;針對特殊家庭需求,對留守兒童、單親家庭等制定11項幫扶措施,明確各方教育責任。針對教育理念偏差,明確家長需履行“十項教育指引”,糾正“唯分數(shù)論”等教育理念偏差,禁止家庭暴力與性別歧視,為家長劃定教育“紅線”。
在內(nèi)容上,《條例》突出了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核心地位,明確父母或其他監(jiān)護人需從道德品質(zhì)、身心健康、勞動實踐等方面開展科學教育,禁止家庭暴力和歧視行為。同時,《條例》劃定教育禁區(qū),嚴禁父母因性別、身體狀況等歧視子女,不得脅迫未成年人參與違法活動等,培養(yǎng)未成年人正確的價值觀和良好的品德行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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