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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在全省干部隊伍中開展“六項整治”,對跑官要官、買官賣官等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進行一次大排查、大掃除。這再次向社會傳達一個明確的信號:在遭遇“官場地震”之后,山西知恥后勇,重典治吏,努力實現(xiàn)弊革風清的“新常態(tài)”。
今年以來,山西官場遭遇“系統(tǒng)性、坍塌式腐敗”,7名副省級高官、多名廳長等被組織調查,牽涉大小官員數(shù)量眾多,令全國震驚。
此次“六項整治”的內容,針對的是系列腐敗案件集中暴露出來的問題,也是廣大群眾長期反映強烈的問題。除跑官要官、買官賣官外,還包括違反干部任用標準程序,干部檔案造假,超職數(shù)、超規(guī)格、超范圍配備干部,亂立機構名稱、亂設領導職務,領導違規(guī)兼職、“裸官”等眾多方面。對這些問題進行整治,不僅順應了民意,更是堅決反腐、優(yōu)化山西官場生態(tài)的必須。
山西官場存在嚴重問題是客觀事實,這與長期以來干部管理監(jiān)督失之于寬、失之于軟有直接關系。多年來,山西依靠煤炭開采走上了迅速發(fā)展的道路,但是由于管理落后、監(jiān)管不嚴,山西官場也圍繞煤炭產(chǎn)生了嚴重的“黑金腐敗”。一些官員迷戀金錢至上,大搞權力尋租;有的精心羅織“權力網(wǎng)”,暗地里阻撓抵制反腐,排斥廉政勤政的好干部。這導致山西腐敗“窩案”多,權力交織相護,不用猛藥重典難以根治。
中央優(yōu)化調整山西省委領導班子以來,山西吏治方面“重典”不斷。不僅明確提出甄別一批不廉潔的干部、退出一批不作為的干部、掌握一批善作為的好干部,嚴查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干部;而且在全省范圍內“打黑除惡”、開展“六項整治”,已經(jīng)營造了一個良好開局。
從長遠看,只有不斷強化制度建設,確保中央各項反腐措施無損耗地執(zhí)行到基層,才能一級帶一級,織密、織牢反腐大網(wǎng),讓各級官員真正“不敢腐、不能腐”,從而實現(xiàn)弊革風清的官場“新常態(tài)”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