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趙春青/圖 弓長/文
據(jù)《深圳特區(qū)報》報道,早教機構在各地遍地開花,但亂象頻出,導致消費者投訴不斷。近日,廣東深圳市消委會、福田區(qū)消委會聯(lián)合公布了《深圳市早期教育行業(yè)自律公約》,包括設定購買課程的“七天冷靜期”、可隨時在合同期內申請退費等內容。
時下,很多早教機構都會打出“先充值后消費”“充多少送多少”的促銷廣告,但因此引發(fā)的糾紛不少。比如,有些課程質量差,想退費退不成;有的商家卷款跑路,杳無音信。諸如教育培訓、健身、美容美發(fā)等,都堪稱預付費消費模式的侵權重災區(qū)。此番深圳的新規(guī)讓消費者享有“反悔權”,既能幫助消費者減少沖動消費,又能倒逼商家改進服務、留住客戶,效果值得期待。希望更多地方也能意識到相關問題的存在,開展類似探索,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做實做細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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